2014年9月22日起,率先在长三角3省1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内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全面展开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根据海关总署9月12日公布的2014年第65号公告,从2014年9月22日起,率先在长三角3省1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内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全面展开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