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实施以来,我省国税部门已为39家企业办理此项业务,涉及南京、徐州、苏州等十地,涉及递延缴税1.54亿元,退税约9000万元,其中最大一笔单户拟退税款3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