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昨天,江苏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可上调费率,运行有结余可下调费率,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