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近日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扩大了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了递延纳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