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依据条件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