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均提高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