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2016年、2018年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对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0分钱、7分钱和2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