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企业直接融资、债券融资的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发、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