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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投资金管院2018年第五期课程——《股权投资法律实务之合同法》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05-15

2018年5月14日下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宋杰律师受邀至金茂投资,带来了《股权投资法律实务之合同法》的精彩讲座,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合同是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无处不在的,无论是五百强企业的交易业务,还是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交易,都通过合同方式,合同是一种交易规则”,正如宋杰律师所述,“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对于金茂投资来说,财富的百分之百来自于合同”。

什么是合同?合同的形式如何?合同应具备什么内容?合同签订后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不遵守合同如何处理?宋杰律师从《合同法》出发,并结合经典案例,着重介绍了合同的概念、形式、内容、法律效力、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所谓合同,“合”强调两个以上主体,“同”强调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合同法原则是强行性规范,体现合同法价值目标的同时对其应用具有指导意义,宋杰律师从“WePhone苏享茂遭前妻威胁胁迫案”、“《王者荣耀》管辖权异议案”等案例强调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平等原则、自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强调合同主体的重要性,是提醒我们时刻意识到:我们是在和谁进行交易?要认识到法定代表人可分别代表法人和自然人两种不同身份、合同履行中自然人国籍身份的变更会造成诉讼立案障碍、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签约主体履行能力等,在此基础上清楚明确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史铨诉徐胜龙等股权转让纠纷案》经典诠释了合同的订立、成立与生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与法律风险。

此次培训课程,让我们对合同的概念、形式、内容、法律效力等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更应当在投资过程中,严把协议关,维护投资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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